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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国的无人机管理经验

 

作为航空大国,美国在无人机的技术,应用和管理都领先于世界其他国家。FAA1990年就允许无人机在国家空域系统(NAS)中运行。由于早期民用无人机的运行频率非常低,大部分又都在偏远地区或者特殊用途空域进行,对NAS没有构成安全威胁。尽管此后FAA对无人机的使用采取了谨慎开放的态度,但是在20多年间美国的无人机数量仍然增加迅速,对无人机进行安全有效的管理成为一种迫切的需求。

2009年,FAA成立了无人航空器计划办公室(UAPO),负责研究将无人机安全有效地融入NAS的路径和方法,以及针对无人机系统来调整完善FAA的规章体系,涉及生产标准、适航认证、感知和避让系统程序、指令控制协议和通信协议等各个方面。201010月,UAPO发布了一份民用/政务无人机系统路线图,明确了UASNAS中的认证和运行路径。201311月,FAA正式发布了首份《民用无人机系统融入美国国家空域系统的路线图》。该路线图就民用无人机融入NAS提出了融通、整合和演化三个阶段远景,分别对无人机标准、规章制度、适航认证、程序和空域、培训(无人机的地面控制人员、机务人员和管制人员)、技术研究与开发进行了规划设计。

20131230日,经过10个月严格的审查筛选,在考虑地理、气象、地面设施、研究需求、空域、安全风险等综合因素后,FAA24个州的25份申请中选择了6个无人机运行研究试点,分别为阿拉斯加大学、内华达州、纽约州格里菲斯国际机场、北达科他商务部、德州农工大学柯柏斯克里斯提学院和弗吉尼亚理工学院暨州立大学。这6个不同类型的试点将在未来几年内完成无人机系统安全和数据收集、航空器认证、指令和控制链路设定、控制站布局和认证、地面和空中感知避让、环境影响等研究内容,以帮助FAA厘清无人机安全融入NAS所必须的认证和运行要求,进一步推进了路线图的执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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