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年来,无人机的蓬勃发展使得民航局对此领域监管力度不断加强,为进一步规范无人机驾驶员管理,民航局对原《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管理暂行规定 》进行了修订,并于7月11日正式下发《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管理规定》,该规定对无人机驾驶员以及无人机机型制定出更细致的规范、对无人机的操作和使用提出更加严格的要求。
新《规定》将原标题中"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"改为 "无人机驾驶员"。
重新定义了《规定》的适用范围,重新调整无人机分类和定义,将原有法规有关驾驶员部分不适用章节进行了删减,取消部分运行要求,新增"管理机构"和"行业协会对无人机系统驾驶员的管理"、"局方对无人机系统驾驶员的管理"三部分内容。
值得注意的是,新《规定》删除原规定中第8条"运行要求"的内容,对于行业协会修改了条件,要求协会建立起驾驶员考试体系和考试流程,能对考试进行实时监测;建立驾驶员管理体系,可统计管理驾驶员的飞行经历、违章处罚等记录。
新《规定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,2013年11月18日发布的《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管理暂行规定》(AC-61-FS-2013-20)同时废止。
新《规定》的推出,使民用无人机的操作飞行有据可依,也提升了入驻这一行业的门槛,在技术、管理等方面将变得更加规范可行,这对于民用无人机的未来发展极为有益,突破了民用无人机发展的一大障碍,未来民用无人机行业以及整个市场都将进入一个新的、有秩序的层次,这对于民用无人机开发未来的一片蓝海有重要意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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